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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

举报须知

发稿时间:2021年02月07日 通讯员: 来源: 字体:【

一、受理范围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组织和个人有以下行为,可以向公司纪检机构举报: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公司纪检机构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对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2.鼓励实名举报,我们承诺对实名举报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对调查结果给予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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